新准则释放业绩 上市险企巨头首季净利大增
上市保险公司首份“新”财报出炉。中国平安26日晚间在港交所发布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该公司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营运利润413.8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3.52亿元,同比增长48.9%;年化营运ROE达18.8%。
据了解,上市保险公司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2017年3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下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和2020年12月《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下称新保险合同准则)两个新准则。
因此,中国平安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是两个新准则实施后,上市保险公司首份“新”财报。由于中国平安早在2018年就开始率先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一季度新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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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有利于利润和净资产释放
从中国平安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来看,采用新保险合同准则后,该公司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重塑,其中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中相关会计科目出现积极变化。
中国平安经过重塑后的2022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57.58亿元,重塑前为206.58亿元,增长24.69%;2022年末归母净资产重塑后由8586.75亿元小幅上调至8691.91亿元。东吴证券非银研究团队认为,新准则有利于利润和净资产释放。
新华保险此前发布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也提到,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对该公司业绩带来积极影响。该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2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人民币35.42亿元至38.64亿元,同比增长110%至120%。
新华保险解释称,业绩预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该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该公司按照新保险合同准则规定追溯调整保险业务相关上年同期对比数据,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选择不追溯调整投资业务相关上年同期对比数据。受新准则执行以及资本市场变动影响,该公司2023年一季度总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银保监会26日表示,从2023年一季度情况看,实施两个新准则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基本保持稳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化不大;从利润表看,实施两个新准则对保险公司营业收入影响相对较大,但利润总体实现正增长。
银保监会进一步表示,营业收入受到影响主要是由于原准则下保费收款一次性全额确认为收入,新准则下保费收款在整个保险期间逐期确认收入。例如10年期趸交保险产品,原准则下一次性确认收入,新准则下在10年内分期确认收入。10年期期交保险产品,交费期限为3年,原准则下在每年交费时确认收入,新准则下10年内分期确认收入。
寿险公司营收挤“水分”
保险公司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后,受影响最大的就是保费收入确认计量调整,寿险公司营收“水分”被挤出。
原准则的“已赚保费”科目改变为“保险服务收入”,除了科目名称的变化,在确认标准和列示方式上也存在显著差异。新保险合同准则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分拆保险合同中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和其他非保险服务成分,如退保金、两全保险的满期金、年金返还等不能够计入保险服务收入,而对于不可分拆的投资成分,其对应的保费也不得计入保险服务收入,意味着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将缩水。
所谓投资成分,是指无论保险事项是否发生,均须偿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可以理解为保单中的“储蓄”成分。
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表示,投资成分并不为保险客户提供风险保障,而具有明显投资性质。因此,新保险合同准则执行后,那些投资型业务比重较大的寿险公司收入数据受影响更大。这一调整,可以引导险企更加回归保险保障本源。
此外,新保险合同准则下保险服务收入的确认原则强化“权责发生制”,将原保险公司保险业务确认收入的时点由缴费期扩展到保险期,规定保险公司必须要按照保险履约进度逐期确认保费收入。
从中国平安发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可以窥见,经过调整后的营收科目出现较大幅度下滑,2022年第一季度该公司实现保险服务收入约1303.38亿元,而调整前的已赚保费约2359.89亿元。
海通国际发布研究报告认为,从模型收入角度来看,保险公司收到的现金流总额并没有变化,但是在确认周期上被拉长,新业务对当年保险服务收入贡献将下降,而未来的现金流收入稳定性将加强,并且对于已经度过缴费期的存量保单,可能因为追溯调整的要求而重新贡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