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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播报!人社部、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2023-05-30 01:27:39 农民日报客户端


(资料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5月26日联合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案例覆盖平台经济主要行业类型和常见用工方式,坚持“事实优先”的劳动关系认定原则,根据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

如何认定网约货车司机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网约配送员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外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通过劳务公司招用网约配送员,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与平台企业或其用工合作企业订立合作协议,能否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网络主播与文化传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网约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此次发布的六大典型案例覆盖平台经济主要行业类型和常见用工方式,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事实优先”的劳动关系认定原则,根据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明确“从属性+要素式”的劳动关系认定思路,结合平台实际用工中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等要素,全面分析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加强对劳动管理程度的综合考量,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认定标准作出重点规范;对通过订立民事合作协议规避用人单位义务、“假外包真用工”、诱导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等违法用工行为予以纠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涉及如何认定网约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在该案中,争议焦点是宋某与某家政公司之间是否符合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事实上,认定家政企业与家政服务人员是否符合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之规定,重点审查双方是否均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法主体,双方之间是否存在较强程度的劳动管理。

在该案中,宋某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其与某家政公司均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法主体。在劳动管理方面,某家政公司要求宋某遵守其制定的工作规则,通过平台向宋某安排工作,并通过发放全勤奖、扣减服务费等方式对宋某的工作时间、接单行为、服务质量等进行控制和管理,双方之间存在较强的人格从属性。某家政公司掌握宋某从事家政服务业所必需的用户需求信息,统一为宋某配备保洁工具,并以固定薪资结构向宋某按月支付报酬,双方之间存在较强的经济从属性。宋某以某家政公司名义对外提供家政服务,某家政公司将宋某纳入其家政服务组织体系进行管理,并通过禁止多平台就业等方式限制宋某进入其他组织,双方之间存在明显的组织从属性。综上,某家政公司对宋某存在较强程度的劳动管理,符合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虽然双方以合作为名订立书面协议,但根据事实优先原则,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