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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实际用水总量“超额”三成以上,济南用水单位需开展水平衡测试

2023-07-10 14:07:37 齐鲁晚报网

记者 程凌润


(资料图片)

近日,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官网对《济南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济南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计划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规范和加强水平衡测试管理工作

据了解,水平衡测试是促进用水单位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提高科学用水和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是确定用水单位合理用水量和制定用水计划的依据。

该征求意见稿指出,水平衡测试是以用水单位为对象,对其用水单元或系统的水量进行系统测量、统计、计算和分析,根据水量平衡原理,分析查找问题并提出持续改进建议的过程。

2021年,山东省制定出台的《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中明确提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水平衡测试制度,引导和规范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规范和加强济南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工作,提高用水效率,济南市城乡水务局于今年5月起草了《济南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草稿。

6月8日,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征求了有关单位和相关处室对该制度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6月19日,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向济南市发展改革委、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7个部门和各区县(功能区)城乡水务部门征求意见。

“超额”用水三成以上需开展测试

该征求意见稿包括适用范围、管理职责、测试范围和周期、水平衡测试要求、年度测试计划的确定和送达、时限要求及特殊情形、审查、结果运用等内容,共十二条。

征求意见稿指出,水平衡测试实行分级管理,市城乡水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工作;市、区县城乡水务主管部门按照《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规定的用水单位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水平衡测试管理工作。

同时,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水平衡测试的测试范围和周期。年实际用水总量超过年计划用水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用水单位,应当查找原因、开展水平衡测试并进行整改。年用水量2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用水单位和纳入国家、省、市重点用水监控名录的单位应当每四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用水单位的用水性质、产品结构、生产工艺等发生变化时,用水单位应当及时开展水平衡测试。

用水单位可以自行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也可以委托专业测试机构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水平衡测试应当严格执行《水平衡测试通则》(GB/T 12452)等标准,并编写《水平衡测试报告书》。

不符合审查要求且拒不整改将被罚

征求意见稿指出,城乡水务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制定当年度水平衡测试计划,并向用水单位送达水平衡测试通知书。列入年度水平衡测试计划的用水单位,应当在接到水平衡测试通知书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水平衡测试,并将《水平衡测试报告书》报送至城乡水务主管部门。

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的用水单位,应当在接到水平衡测试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城乡水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城乡水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

因关停、搬迁、并转等原因无法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的用水单位,应当在接到水平衡测试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城乡水务主管部门提交不再开展水平衡测试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城乡水务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

根据水平衡测试结果,用水单位有不符合节约用水要求的,城乡水务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提出整改要求,用水单位应当整改;通过审查的水平衡测试结果,可以作为年度用水计划调整、节水型载体申报、节约用水奖励评选的依据。

征求意见稿指出,若用水单位未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水平衡测试不符合审查要求且拒不整改的,由城乡水务主管部门按照《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

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7月5日至8月5日

意见反馈途径: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scxswjzcfgc@jn.shandong.cn;

2、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联系电话:51702385,517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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